設計師

設計師與"設計師"的對話

原文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design227-227/article?mid=3687&prev=3724&next=3611&l=f&fid=25

唯真空間設計

創業是對自己人生進階的里程碑,可上可下,也許是絕路,也許是生路,但求一個機會去證明,如果能力係"金"的,不愁也不怕挫折來試煉,如果沒有能力,就算冠上很高的頭銜也很容易兩三句話就露餡了,初期亦是如此,所以自行創業的設計師,第一個案子就帶工程,風險很大,除非有背景,不然很容易跑路,因為書類不足,可以證明的資料不夠,對訂製人所約定的訂製物件無法具體陳述,更無依據,輪為空口。

設計跟裝修是相關的,但卻不能混為一談,因為各自所表現的領域不同,一為師,一為匠,師主設計,匠主工法,師與匠各有所長,合之兩利,分之兩害。

裝修在早期稱之為"裝潢",但”裝潢”一詞就字典辭意而言,僅限裱褙及包裹黃布,跟室內設計有很大的差異,在中西文化交流之後,今之辭意已較為廣泛,廣義解釋,涵蓋了室內空間所有的物件產製工程,或用於修飾空間元素的工程皆是,簡單來說,不加思索重複的工,謂之。

“設計”在空間的表現裏略分室內設計,空間設計,家飾裝潢設計,設計是有條件的美學,將之以圖,匠可為之的圖,如果圖不能為之,匠主之,設計就不具代表性,甚至不被尊重,因為做不出實品的圖,名不其實的設計師,不值得業主花錢去買設計圖,裝修工程進行之前的工作,皆為設計階段,變更設計的幅度越小,越能展現出設計者在該階段的認真用心,反之改的越多,越沒有主題越突顯出設計人的專業不足,甚至不知道要表現的是什麼。

裝修分室內裝修跟建築物裝修(營造)兩種,室內裝修,僅就現有建築物之室內工程稱之,營造在裝修上的意義比較偏向增建,改建,兩者的差異,在工程工種上的比重大小不同而已,前者木工工程主之,後者基礎工程主之,簡單的說,有設計的工程,稱為裝修,沒有設計的工程,就稱為整修。

裝修工程的設計人養成,集所有相關法規專業,人體工學的空間感,水電設備系統技術知識及設計創新的美學思維於一身,設計是將所有的專業運用在圖面上,用專業知識把圖面呈現出實品的過程,唯無此判定標準,故人皆謂之,舉凡所有對空間可以做些許改變的人,都可以自稱為設計師,把牆壁的油漆換顏色,或擺上一個花瓶,在桌上放上一支筆拍張照片,也稱設計師,甚至在把手綁上採帶,也叫設計師,進而模糊了空間設計專業的焦點,在執行裝修工程時,往往因為無完整的規劃設計及施工圖為依據,招致裝修糾紛層出不窮,裝修從設計到完工驗收共分,設計,選材,預算書編列,發包施工,驗料監造,施工查核,到大體查核,然後才是驗收,各階段只要有一個環節銜接不上,很容易淪為各說各話。

裝修工程的執行,串接全場的工作,就是設計管理,管理從設計規劃的進度安排,控管,到驗收標準的執行等,為降低裝修完驗交時,所產生的認知上的落差,將風險分散到各階段的控管,亦即是說,把可能在最後須拆除重做的風險分散到各階段的確認與查核,降低驗收時可能造成的重工成本,管理重要嗎?真的很重要,如果用同樣的料,一組工一個月可以完成,一組工需兩個月,報的價錢有高有低,評估效益就會有不同的判斷,趕時間的跟預算考量的就有不同的結果。

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的頒訂,及證照的考取辦法,與實際的裝修行為模式無法連結,致流於形式,於事實無所助益,淪為利益少數人的標誌而已,再觀工會團體,脫不了與廠商的利益關係,無法突顯出設計師應有的被尊重感,在工程的過程裏,常被置於次要的角色,未能有效發揮統御的力量。

 

師者之所以為師,其傳道授業解惑之用,若不能解惑,解除業主對室內裝修的種種疑問,何以稱之?

然設計師不是推銷員,也不是專業材料商,所以當被問說5.5mm電線有幾蕊直徑多少含銅量.....

這盞燈在垂直距離2米高照射下的照度暉度是多少,斜30度照是多少,所呈現出的感覺如何時......

 

當然這些也是設計師要做的功課,只是...

如果以設計為主軸,這些問題應不在當下,而是整體的空間氛圍的呈現~~

 

"!"總是出現在許多的"?"之後,享受助人的快樂,並與他一起解決問題,朋友皆之。




上一則   |   回上頁   |   下一則